“法官,我发现韩某了,他就在小南街市场,你们快来,不然他就跑了!”
“好的,我们马上组织干警出发!”
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突然接到这样一通紧急电话,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申请执行人在某地发现被执行人行踪。
2021年7月,被执行人韩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人史某借款40万元,并出具借条。还款期限届满后,韩某并未及时偿还借款。2023年,史某将韩某告上法庭。
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韩某向史某偿还借款本息,因韩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史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先后多次联系韩某,希望能促成双方和解。然而,韩某却拒不接听电话,也不按规定申报财产,开始跟法官“躲猫猫”。
长春新区法院执行局收到有关被执行人韩某的线索后,立即组织执行人员出发,当到达小南街市场时,双方当事人正在争吵,执行人员劝解开双方后,将双方当事人都带回法院。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说明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应承担的后果。但被执行人仍不同意履行义务,执行法官见状以被执行人未如实报告财产,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韩某得知即将被拘留,脸色大变,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分期还款,希望与史某达成和解。
最终,念及多年友情,史某同意与韩某签订和解协议,韩某当场履行1.5万元,并承诺余款分期支付。鉴于韩某及时悔悟,积极还款,且已取得史某的谅解,法院依法对其训诫后决定暂缓拘留。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