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青少年群体法治教育,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房红作为“法治副校长”,邀请长春市第一〇四中学50名师生走进长春中院,体验司法程序,了解法院工作。
师生们首先参观了长春中院少年法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范文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少年法庭特有的“圆桌审判模式”,并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同时,范文浩也从一名法官角度教育引导同学们要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违法现象,努力争当遵纪守法的典范。同学们在聆听讲解后,表现出了极大热情和兴趣,纷纷走近审判圆桌,近距离感受法院工作。
随后,在长春中院二号法庭,师生旁听了由刑二庭法官何福主审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的庭审。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程序严谨,控辩双方围绕各项犯罪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问题,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同学们聚精会神、神情严肃,目睹了违法违纪的惨痛后果,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威严。
长春市第一〇四中学德育处主任韩冰表示,本次旁听庭审受益匪浅,观摩庭审对学生而言是一次与众不同的法治教育课,对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崇尚法治、树立法治观念有很大作用。
随着宣告休庭的法槌庄严落下,本次法治教育课接近尾声,师生们在与合议庭成员和民四庭同志合影留念后,依依不舍地列队离开了法院。临别前,同学们纷纷表示,期待下次还有机会来长春中院进行参观学习。房红鼓励同学们要树立远大目标,继续努力学习,长大后争取从事法律工作,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