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院的同志们了,我们征收补偿款的问题终于彻底得到了解决!”在长春市宽城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张某等三人系宽城区某地块的被征收人,三人均与宽城区某行政机关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补偿款到期后,张某等三人因存在继承未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缺失等原因无法领取征收补偿款。
张某等三人于2023年11月7日起诉至宽城区法院。考虑到张某等人年事已高,宽城区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及时开通绿色通道,立即协调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经过协调化解中心法官的充分沟通,争议双方在2023年11月9日达成调解协议,行政机关立即给付拆迁补偿款。三起行政争议仅用三天时间得以化解。
三起案件的高效解决是协调化解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缩影,宽城区法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主渠道作用,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案件充分发挥中心职能,协调沟通行政机关合理、合法地解决群众法律难题,搭建了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解纷桥梁。宽城区法院将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上持续发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