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我省人才评价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吉林省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
《办法》适用于吉林省民营企业中知名度高、行业领先、贡献突出、诚信守法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设置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分别为:高级经营管理师、正高级经营管理师。
参加评审除了基本条件外,还有业绩条件:其中,申报正高级经营管理师的人员一般应取得高级经营管理师(原民营企业高级经济师)满5年,且所在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上年度利润达到4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利润累计达到1亿元以上;上年度上缴税费达到3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累计上缴税费达到8000万元以上。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且博士毕业满7年或硕士毕业满12年或本科毕业满15年以上的人员可破格直接申报正高级经营管理师。
申报高级经营管理师的人员所在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上年度利润达到500万元以上,近三年利润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上缴税费达到50万元以上,近三年累计上缴税费达到100万元以上。“上年度”和毕业时限计算均截止到上一年12月31日。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进行申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