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靖宇分局巡逻一大队民警在长长高速朝阳镇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查获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银色轿车驾驶人神情慌张,在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人说话吞吞吐吐,无法准确说出个人身份证号码。
随即,民警要求驾驶人将车辆停靠路边,并将其带至执法岗亭内进一步询问。
期间,该驾驶人称自己记忆力不好,记不住身份证号码,只能提供姓名。经过公安网信息比对,民警最终确定该驾驶人为邹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了解,因为侄女高烧不退,哥嫂也不会驾车,邹某情急之下铤而走险借用了亲属的车,想赶快送孩子去医院看病。
民警核实情况后,立即帮忙联系车辆,将车内孩子和大人紧急送往医院。
巡逻一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邹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