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集安工作组民警接到指挥中心通知,一辆小型轿车涉嫌严重超速,要求民警工作中注意发现。接警后,民警立即对违法车辆进行布控,成功在集安收费站将该车拦截。驾驶员黄某称,自己平时很少通行高速公路,只知道高速公路限速120公里/小时,没有注意到隧道前的限速标志,于是心存侥幸开得快了些,没想到犯了这么严重的错误。
民警告知黄某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120公里/小时,在遇有隧道、长桥等特殊路段时,应按照限速标志牌标明的速度行驶。黄某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对民警的耐心讲解表示感谢。民警依法对黄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依法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高速民警提醒,十次事故九次快,还有一次不例外,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对超速违法行为说“不”。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