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十余起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几名原告在吉林省某药业公司工作,但该公司并未及时支付原告工资,也未按时缴纳社保,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几位原告将该公司诉至宽城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王莹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情况,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努力做双方工作。调解期间,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利益诉求,通过王莹法官的释法明理,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药业公司同意支付原告相应工资及社保。至此,多起劳动争议案件在诉前阶段得到妥善化解,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处理该案件的过程中,宽城法院有效化解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真正做到了快立快办,案结事了,既高效快捷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减少了诉讼对于涉诉企业的负面影响。下一步,宽城法院将继续坚持用法治维护好辖区营商环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努力以高水平的司法服务,更好地服务劳动者和企业。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