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还好,一旦遇到降雨天气,就有施工车辆带泥行驶,城市道路成‘花脸’,几次看到环卫工人一点一点清理,不仅费体力,在马路中间清理也很不安全……”近日,长春市民徐先生向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反映,南湖广场附近一个工地,施工车辆上路行驶前,没有将车轮冲洗干净,导致路面上有不少黄泥印子,有的几十米路段都变成了黄泥路。
根据徐先生的反映,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现场踏查,在南湖广场往前进大街方向,路面有斑斑点点的黄泥,过往车辆来回辗轧后,路面呈现一片灰黄。经过仔细观察,造成路面“花脸”的原因,是附近一处工地的施工车辆,驶离施工区域时未清洗轮胎,直接带泥进入城市道路行驶造成的。这也让清扫的环卫工人苦不堪言。一名环卫工人表示,每到雨天,车辆就会带泥上路,沿线路上数十米零零散散地分布着一些黄土疙瘩,需要拿着铁铲清理,扫帚根本没法清扫,工作量大了好多。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随即找到涉事工地——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施工的工地,此时几辆带有“施工车辆”标志的水泥搅拌车正进出工地,现场有积水的泥坑,每当车辆经过都会卷起泥水飞溅,全程未见有专门人员为车辆进行清洗。经过工地相关负责人核实确认了路面黄泥是其施工车辆车轮带泥造成,表示正在安排水车,准备清洗路面。记者截稿时,涉事工地已对路面进行了清理,恢复路貌整洁。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加强监督,车辆在出工地前一定冲洗干净,机器冲完以后,会安排人工再检查一遍,杜绝车辆带泥上路。
据了解,按照《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工地进出口、车行道路路面采用混凝土或者沥青硬化处理;进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现场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并有效使用;运输车辆应当冲洗保洁,未经冲洗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对施工现场裸露的泥土以及暂时不能清运的建设工程垃圾,采取覆盖、压实、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并落实安全防护工作。对违反规定,产生建设工程垃圾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