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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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都市/广告]

无证学员竟上高速公路“练车”

夏季是考驾照、练车的黄金时期,可随之而来的,学员在非驾校场地练车的情况也增多。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民警就查获一学员,其竟然将高速公路当成“练车场”。

6月25日中午,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五大队民警在吉林南收费站执勤时,发现有辆小型轿车停在收费站内广场后,驾驶员下车与副驾驶交换位置。当该车驶出收费站,民警对车辆进行了检查,询问副驾驶是否有驾驶证时,副驾驶刘某立刻说没开过车,驾驶员张某也坚称,从辽宁到吉林一直是自己在驾驶没换过人。

民警通过调取广场内监控并向两名当事人播放视频,在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张某承认了将车在路上借给刘某“练练手”的行为。

无证人员刘某称,自己马上要考科目三了,与张某是朋友关系,从辽宁返回吉林的途中眼看高速公路车流量不大,朋友张某过于劳累,自己也想“练练手”,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二人在服务区交换了位置,眼看要驶离高速公路,看见有交警顿时心里就慌了,抓紧下车再次交换位置并商议好坚决不承认,但是在高清监控视频下只能承认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将车交于无证驾驶的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处以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驾驶证吊销。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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