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听我爸妈说你们来好几次了,我听你们的劝,我来自首了”。6月7日,诈骗犯罪嫌疑人刘某来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南湖大路派出所投案自首。
6月初,报警人王某来到南湖大路派出所报警,称刘某以能办事、办理工作为由进行诈骗,要求其先后转账10万余元。接到报警后,派出所领导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刘某的违法犯罪事实成立。
在侦查研判过程中,民警张雪、刘朕赫发现刘某的家庭有老人还有孩子,向他们了解情况时,民警不忍看见老人伤心,便向刘某的家人告知投案自首的相关规定与政策,对刘某的家人做相关工作。在继续追踪刘某的踪迹时,犯罪嫌疑人刘某主动来到了派出所自首,刘某向民警表示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真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到刘某自首后,民警也协助刘某妥善安置好家中的老人和小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