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省检察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共同发布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辽河、绥芬河五大水系纵横全境,1633条河流蜿蜒流淌。为守护好我省珍贵的水资源、水生态,深入践行“两山”理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法治需求,依法创新能动履职,本着“大案精办、小案快办”的原则,高质效办理了一批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加强溯源治理,切实保护了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安全。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贾云鹏在发布会上介绍说,省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与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和省水利厅建立了水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本次发布的五件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涵盖了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道行洪安全等多个类型,与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息息相关,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对涉水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法律监督的突出成果,有效助推了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据了解,在新闻发布会召开前,省检察院、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还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协作,构建依法治水新模式。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