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市内某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轿车追尾出租车。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黑色轿车女驾驶人系醉酒驾驶。事故正在处理中,醉驾女司机侯某上演“抓一送一”的神操作,打电话喊朋友来帮忙,结果她的朋友火速驾车赶到现场,却让执勤交警哭笑不得,原来她的朋友崔某也是醉驾!
现场勘察结束后,民警将侯某、崔某二人带至珲春市人民医院进行血样检测,经吉林博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侯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75mg/100ml,崔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3.95mg/100ml,两人涉嫌危险驾驶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侯某、崔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