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当庭调解一起因拖欠兑店款而产生的合同纠纷。2022年底,原告刘某将海鲜店出兑给被告高某,约定兑店价格10万元,当场给付5万元。当高某要完成合同,给付剩余钱款时,发现店内海鲜储水池、氧气罐、碗筷等厨具均被刘某拿走,遂产生争执,来到法院。在法官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过硬专业知识的解释下,双方当庭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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