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情指中心派警,称在珲春市龙源东街学苑小区前,一辆自行车与一辆机动车相撞,自行车骑行人受轻伤,双方车辆损坏。
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现场勘察、监控视频取证等工作。最终,民警确认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未注意观察道路安全,自行车骑行人横穿马路时没有下车推行,导致发生本次交通事故。
机动车驾驶人表示:“路太滑啦!眼睁睁看着他过来,但我刹不住车!”
自行车骑行人则表示:“我以为我快点骑能直接过去,就是太侥幸了,唉!”
经民警认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省公安厅交管局提醒:雪天行车,关键的就是要“慢”,切勿争道抢行。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