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进一步优化救助基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在查勘、理赔等方面的专业优势,2021 年末,吉林省财政厅会同吉林银保监局等机构联合出台了《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聘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为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负责救助基金日常运营管理和案件承办。新模式已于 2022 年3月1日至31 日在长春市、延边州完成首批试点,在克服疫情影响的基础上,于2022年4月 1 日起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
据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本次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制度和运营模式改革升级,坚持“扶危救急、保障民生、便捷高效、兜底普惠”的原则,拓宽了救助范围,简化了办理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将救助对象“被动申请”转为管理机构“主动服务”,无需救助对象提交申请和跑腿办理,切实为救助对象降低门槛、减轻负担,尽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同时,构建起全年无间隙服务、全省无死角覆盖的常态化、长效化救助机制,充分发挥救助基金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表示,在目前已成立的1个省级集中服务审核中心、9个地市级网点、41 个县域网点基础上,将充分发挥自身信息科技优势,搭建完善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以平安现有的理赔队伍、理赔管理体系为基础,联合交警、农机、医疗、殡葬等机构,建立多方联动、集中审核的运营模式和“24 小时×365 天”值班制度,设立95511 全省统一服务热线,确保被救助对象能得到及时、充分的救助,真正把百姓的“救命钱”管好、用好。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