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每日穿梭在大街小巷,把餐食、 药物、生活用品等及时送到人们手中。然而当“外卖小哥”变成“砸车小哥”,损害的不仅是大家心中的良好形象,等待他的更是法律的惩罚!
被告人王某系一名外卖小哥,经常在某小区附近送餐。由于路上私家车的停放阻挡了通往小区的近路,导致其送餐不便、需要绕远。为泄私愤,王某决定对这些车辆“采取措施”。他先后利用弹弓发射钢珠、剪刀钳、路边的砖块和石块等工具对数十台车辆的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尾灯等进行破坏,造成多名车主财产受损,后经鉴定,其毁坏财物总计人民币16,510元。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坦白,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现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综上,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