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疗技术进步与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1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制定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据了解,本次制定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共88项,其中新增项目36项,修订项目52项。
以上价格为基准价,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不限。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时更新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本通知自发文次日起执行。如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如遇国家或长春市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 实习记者 穆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