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起诉被告偿还其所欠款项4万元。了解到原告与被告不识字,原告身体有残疾,家庭经济困难,法官积极调解,劝导双方站在对方角度考虑,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分期偿还所欠原告的借款,成功化解两人的纠纷。
于童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