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诉讼服务“全域通办”工作。
“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是指人民法院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把传统的“无讼”理念与社区、行政村等现代社会生活单元结合起来,以依法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秩序为内容,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责和社会功能,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的总体目标是:以社区、行政村为载体,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通过开展诉讼服务辅导、诉前调解、巡回立案审判、法治宣传等工作,促进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更加畅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调处机制更加健全,诉讼与非诉讼方式衔接更加紧密,多元化解成效更加明显,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和诉前得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成讼”。
“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周期为两个自然年度,即今年年底,每个人民法庭至少创建1-2个“无讼社区”或“无讼村屯”;2023年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5%;2025年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10%。
诉讼服务是司法文明的体现,是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窗口。推进诉讼服务“全域通办”,突出司法为民理念和服务一体化思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构建诉讼服务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具有重要意义。诉讼服务“全域通办”是指对于属于省内异地人民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提供立案、材料收转、诉讼费缴纳、诉前调解、查询咨询、诉讼保全、诉讼档案查阅等七项诉讼服务事项的跨域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打造“家门口诉讼”新模式,打通司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及诉讼服务“全域通办”工作是全省法院贯彻落实省委“基层建设年”及省委政法委“三服务”活动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全省法院年度重点工作。省法院将加大督导指导力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两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不断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