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1日
首页
第A06版:[都市/广告]

货车高速公路起火 民警妥善处置

9月19日,在集双高速双辽方向132公里处,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在行驶途中货物突然起火,所幸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联合消防、高速运营部门及时处置救援,未发生人员伤亡及二次事故等情况。

9月19日18时35分,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集双高速双辽方向柳河服务区附近应急车道内,有一辆货车自燃起火,现场火势较大。火情就是警情,接到报警后,巡逻三大队民警立即通知消防等部门,并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货物散落路面正在燃烧,在确认无人员伤亡后,民警立即让车内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在车辆后方做好安全防护,安排专人疏导交通,严防因烟雾弥漫引发二次事故等情况。为尽可能让群众减少损失,民警立即使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救火,并帮助驾驶员将剩余货物进行转移,随后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将火势彻底扑灭。

据货车驾驶员胡某描述,其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通过后视镜发现货物起火,便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后报警。执勤民警对其进行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教育,驾驶员表示以后一定牢记相关注意事项。

高速公路车辆起火怎么办:

1、牢记“九字口诀”

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口诀,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等情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请将车辆停到应急车道内,打开双闪并将三角牌摆放至车辆后方150米外,人员立即撤离至护栏外并报警。

2、观察起火现场

如果火势小的话,可以利用随车携带的灭火设备进行扑救;如果火势较大就只能等待专业消防车进行扑灭。

如果您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困难或者需要帮助的话,可以随时拨打吉林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中心24小时报警救援电话:0431-12122。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