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文化路国际客运站前开展“百日行动”酒驾醉驾集中统一夜查期间,现场突发一声巨响,执勤民警循声看去,发现一辆号牌为吉HMD***的黑色小型轿车正面撞向了路边的监控杆,事故轿车车身严重损坏。
见此情况,执勤交警火速跑向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发现司机王某已经下车。该人站立不稳且一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9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即,民警将其带至珲春市人民医院进行血样采集。后经吉林释然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王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34.05mg/100ml,系醉驾驾驶机动车。
王某在询问过程中如实供述了自己在饭店喝酒后抱有侥幸心理,明知违法却依旧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跃 交警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