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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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都市/广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腾迁案件

护企发展 善意执行腾迁难案

一直以来,房屋腾迁都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是否妥当,事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及社会的平安稳定。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执结的一起腾迁案件中,办案人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积极开展沟通工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搬离房屋,避免强制腾迁对企业的不良影响,也快速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

2016年,长春市某经贸公司与吉林省某低碳项目管理公司签订《房地产租赁协议书》,将经贸公司名下的1.4万余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低碳公司,低碳公司转租给宋某开办音乐烤吧。因低碳公司未给付租金,2019年经贸公司与低碳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此后,因通告音乐烤吧限期搬出未果,经贸公司将音乐烤吧诉至绿园法院,法院判决音乐烤吧立即返还房屋。

判决生效后,音乐烤吧仍未主动搬出,经贸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办案人通过实地踏查现场,发现音乐烤吧仍在经营。办案人找到经营者宋某,一方面正告其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表达法院强制执行的态度,另一方面劝说其主动搬离,因为音乐烤吧生意不错,若法院强制腾迁可能对店铺的声誉产生不良影响。

在办案人的释法明理下,宋某承诺主动搬离,请求法院在履行时间上予以宽限。考虑到短时间内宋某另寻经营场所确实不易,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后,办案人为宋某指定两个月的履行期限。最终,音乐烤吧主动迁出,此案顺利执结。

下一步,绿园法院将继续立足办案实际,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意识融入到执法办案中,多元化解涉企纠纷,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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