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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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都市/广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开出首份《主动履行证明书》

“张法官,您好。我是您去年审理的一起案件的被告,当时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结案后,我公司已经按调解书约定履行了义务。但是,公司在今年办理业务时,对方因发现我公司存有诉讼案件不肯予以办理。现在需要法院出具一份证明,证明我公司已经履行完全部法律义务。”近日,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长江路开发区法庭张艳伟法官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电话中提到的案件已时隔一年,法官只能调取卷宗查阅案件信息。这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三被告吉林省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王某在两个项目工程中租赁吉林省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的轮扣脚手架。后因拖欠租金、货物丢失赔偿金等不予给付被诉至宽城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充分了解情况后,法官随即电话联系原告核实情况。原告表示三被告的确已按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了义务,并且给付了案件诉讼费。法官随即将被告电话中提到的相关情况予以说明,告知现被告企业因曾存有诉讼案件影响了企业正常办理业务,希望原告企业可以出具一份三被告已履行完毕的证明,以便法院出具正式手续。听完法官的陈述后,原告企业欣然答应,表示会尽快将情况说明递交法院。

8月22日上午,原告将情况说明递交法院,说明被告已履行完法定义务。法官随即制作出首份《主动履行证明书》,写明“……该调解书生效后,各被告已经约定期限主动履行完毕民事调解书中的全部义务。特此证明。”被告企业负责人来领取证明书时,激动地表示:“法院真的实实在在为企业着想,仅用三天便解决了我们的诉求,帮企业解决了大难题,真是太感谢了!”

法官说:以往民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措施会降低企业征信,影响企业在行政审批、银行贷款、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事宜。对债务已经履行的,执行程序均会出具《结案通知书》予以证明。对于履行完毕仍受到信用惩戒的,宽城法院创新执行举措,制作了《信用修复证明书》。然而对于原告在申请强制执行前,被告主动履行义务的情况,法院并没有统一出具证明的文件。有时因诉讼案件上网亦会影响企业办理相关业务,针对这种情况,宽城法院创新举措制作了首份民事审判庭出具的《主动履行证明书》,彰显了宽城法院为守信企业“撑腰”的担当,这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企纾困解难的又一创新务实举措。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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