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推动体育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我省明确了游泳馆用水价格政策。
一、游泳馆(体育场馆)用水价格按照非居民用水价格分类执行。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三、此政策执行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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