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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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要闻]

我省开展第十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近日,省人社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发布通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38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优化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决定开展吉林省第十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评聘范围及条件:一是在我省有关规定范围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含)以上,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含)以上或在乡镇及以下学校从事教学一线工作累计满30年、现受聘在高级教师岗位满10年,且符合《教师法》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等规定条件的现在编在岗人员。二是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得参加评聘。按人事管理权限已办理延迟退休手续的教师可参加评聘。三是学历年限要求: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

    推荐方式主要采取公推直报的方式进行。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8月29日—9月2日。受理地点:吉林人社电子政务大厅10号窗口(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1层)。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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