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执行款发放活动,执行人员向400余名老年集资参与人转账发放了260余万元执行款。
2015年至2018年间,某某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分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向不特定人群开展理财业务,面向社会公开宣传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可以获得高额利息。由被告人杨某、赵某、魏某某先后担任公主岭分公司负责人负责经营,被告人周某、史某某任公司团队经理,被告人孙某某、陈某等7人任公司业务员,通过收取现金、银行转账及POS机刷卡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482万元,涉及558户,其中老年人居多,给存款人造成经济损失5407.3107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为保护老年群体合法财产权益,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被告人赵某、周某、史某某等人分别于2020年、2022年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主岭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0万元至5万元不等。
2022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案件执行专班,周密制定执行方案,经多番努力执行到位案款266万元,于2022年7月进行了第一次案款分配。多名执行干警为400余名集资参与人“一对一”办理领款手续,为高龄老人开通绿色通道,对发放信息逐一进行核对,确认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发放账户信息,仔细按照比例计算发放金额。集中发放执行款活动有序进行并顺利完成。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