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5日
首页
第A04版:[都市/广告]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慈善会、市检察院

建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要求,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协同发力,切实发挥司法救助杠杆作用,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功能,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长春市慈善会、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春市司法救助慈善基金。

    根据《关于设立长春市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合作协议》,司法救助慈善基金通过向爱心企业和个人进行募集,救助对象主要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因受到犯罪侵害致身体、财产受到损害,被告人死亡,没有赔偿能力,刑事案件被害人生活陷入困难的;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引发民事争议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致使申请执行人生活陷入困难的或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致使生命健康受到损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补偿的。

    作为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有力补充,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拓宽了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下一步,长春中院将以设立长春市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为契机,按照“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的要求,探索建立司法救助资金全市统一量化标准,规范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让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发挥更大作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