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给人们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由于个别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给原本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
8月3日14时许,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通化分局民警巡逻至鹤大高速921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津AZ****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应急车道内,驾驶员正在护栏外取东西,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驾驶人郑某称,由于此处距离通化县城区较近,他与妻子约定在此等候其送饭,这样就省得下高速去取。
民警在对其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后,为确保安全,将其引导至下排检查站接受处理。驾驶员郑某为了图一时方便,在明知距离高速收费站出口仅一公里左右,仍然选择停车,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驾驶员郑某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驾驶员郑某表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感谢民警的批评与指正。
吉林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车速特别快,前车如果违法停车,后车时速是120公里,即使两车保持150米的安全车距,那么留给后车的反应时间也不超过4秒。
如果违停的车辆没有采取合理的安全警示、防护措施,那么后车驾驶员意识到前车是停车状态时,一切都来不及了。
除因事故、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绝对不准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不得不停车时,则需要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因故障、事故等原因需要停车时,要观察好周围情况,提前开启转向灯,驶离行车道,不宜急刹车,要分次踩刹车减速,按规定停在紧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上,禁止在行车道上停车;停车后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尾灯等;驾乘人员要从右侧车门下车,迅速转移到防护栏外侧路肩等安全地带,并立即报警;如果您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困难或者需要帮助的话,可以随时拨打吉林省高速公路指挥调度中心24小时报警救援电话:0431-12122。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