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省启动2022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正高级、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工作。
申报范围和评审组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申报级别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吉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省内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按照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分类,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各推荐1名人选。申报的业绩条件包括,1.正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上年度利润达到4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利润累计达到1亿元以上;(2)上年度上缴税费达到3000万元以上,近三年累计上缴税费达到8000万元以上;2.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上年度利润达到500万元以上,近三年利润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2)上年度上缴税费达到50万元以上,近三年累计上缴税费达到100万元以上。
省人社厅要求,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申报,不接受任何个人方式的申报行为。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规定,答辩现场收取评审费300元/人。相关材料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下载。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17日,逾期不受理。受理地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楼办事大厅10号窗口(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