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20日
首页
第A04版:[都市]

“金主”找人刷礼物不付钱?长春绿园法院跨省执结一起案件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在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的有力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申请执行人史某是一名主播,在某直播平台认识了“财大气粗”的“金主”郭某。在郭某的授意下,史某从2020年7月起开始帮其在直播平台给其他主播打赏礼物。在刷了17万元礼物后,史某向郭某要钱,但此时郭某却多番推脱不想给钱。几经周折,史某要回了7万元。随后郭某便以自己在国外为由,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史某将郭某诉至绿园法院。经审理,法院判令郭某给付史某欠款10万元。

    判决生效后,郭某一直不予履行。今年年初,史某向绿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法官通过系统查询后发现,郭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虽不足以清偿债务,但是他在福建省安溪县有一套住宅和一个车位。为防止郭某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办案法官当即委托安溪县法院查封其名下不动产,安溪法院两日内即办结查封手续。

    本案查封是法院对郭某名下财产的首次查封,办案法官决定对车位进行评估拍卖。在安溪县法院的协助下,勘查现场、张贴评估拍卖通知书等拍卖工作有序开展。

    本以为需要拍卖处置财产才能执结的案件,却突然出现转机。6月底,办案法官接到郭某父亲打来的电话,表示自己从小区物业那了解到儿子的车位现被法院查封,希望询问详细情况。办案法官告知郭父,因郭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法院将按照法律程序,拍卖郭某名下的车位以清偿债务。郭某父亲请求法院暂缓拍卖,自己将积极想办法筹款。7月7日,郭某父亲将全部执行款10万元转入绿园法院账户,案件圆满执结。

    法官在此提醒,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法官可以掌握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财产信息,被执行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才是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