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松原分局接到报警称,有一人误闯高速公路向高速交警求助。接警后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郭瑞国、陈雷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此时,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表示自己正在高速公路边,身边有很多车辆经过,无法表述清楚自己所处具体位置。民警第一时间告知其在路边确保安全不要随意走动,一边安抚其情绪,引导其用语言简单描述自己周围的环境特征及指示标牌,一边跟随信息沿高速公路寻找。经过近20分钟的寻找,民警在珲乌高速公路649公里处高速公路路边绿化带内找到该女子,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将其带至警车上。经了解,该女子一时糊涂误闯高速,看到路上没人才反应过来自己走错了路,多亏高速交警及时救助。
民警对其进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警告并说明危害,随后,将其送至市区最近的高速公路站口,并向其指明正确回家路线,女子对民警的暖心救助再三表示感谢后离开。高速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省高速公路公安局松原分局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头,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忠诚誓言,守护平安,帮扶危难,高速交警一直在路上。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交警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