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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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要闻]

我省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作用,近日,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就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通知》要求,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安置对象,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残疾人、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同时,规范岗位聘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聘任工作,做到人岗匹配,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通知》强调,保障在岗待遇。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签订用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劳动报酬等。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其次,严格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以及2016年1月1日前招用且仍在岗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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