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7日
首页
第A02版:[要闻]

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领补贴

补贴标准:每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1500元补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做好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通知》明确补贴范围为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补贴条件包括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补贴标准:每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1500元补贴(不得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一次性扩岗补助重复享受),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县(市、区)人社部门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以及《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文件,确定“中小微企业”类型,并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对企业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中小微企业银行基本账户。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



吉 林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火炬路1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