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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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都市/广告]

父母入失信名单,影响子女高考录取吗?

    高考结束,网上关于父母是“老赖”影响子女考学的文章开始出现,这些文章情节惊人雷同,皆因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其子女高考高分但却未被录取。那么此事是否属实?近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从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些纯属谣言!

    法官表示,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七)项规定,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该规定初衷在于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给付义务,而非限制其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但是,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日益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逐步形成,部分高等院校(特别是国防类院校),资格审查相对严格,考生有可能因为父母的失信行为无法通过学校政审。

    那么自然人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会有哪些限制?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什么情形才能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法官表示,“流言止于智者”。近年来,高考季总有人发布谣言蹭热度,不实言论引发了家长和考生的焦虑情绪。提醒大家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信谣、不传谣,也告诫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正途!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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