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发了《稳定全省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共计43条重大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
据了解,要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要加大33个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包括一汽奥迪新能源汽车,一汽弗迪新能源动力电池等。
加快推进全省“大水网”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全省“千亿斤粮食”工程和盐碱地综合利用水安全支撑,重点建设重大引调水、大江大河治理等骨干输排水通道,2022年加快推进中西部供水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编制、项目环评办理及可研立项审批,力争启动开工。加速引嫩入白扩建工程前期论证,2022年底前完成工程规划报告编制,继续推动嫩江干流补充治理工程立项审批,及早开工建设。加快“万里绿水长廊”和查干湖治理等重大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谋划推进西部河湖联通二期工程,编制完成工程规划报告。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多渠道筹措落实项目前期费用和省级建设资金,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积极推进续建的7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力争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征拆。力争长春都市圈伊通至公主岭至农安、白山至临江、松江河至长白3个高速公路和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项目在8月底前启动征拆、9月底前开工控制性工程。
力争长春至榆树高速公路年底前开工。在确保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2500公里、实施安防工程1000公里、改造危桥200座及投资40亿元的基础上,再新增农村公路新改建650公里、实施安防工程600公里、改造危桥120座,新增完成投资约10亿元。加快沈阳至白河高铁建设进度,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2022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新能源充电或加气设施设置率达到95%。
推动汽车消费市场恢复,用好用足现有消费券资金,对在省内购置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5万-10万元、10万-20万元、20万元以上三档给予补贴,其中对购置传统燃油乘用车的,按照三档分别给予不低于2000元、3000元、5000元标准的补贴;对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三档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4000元、6000元标准的补贴。对报废旧车并购置新车(包括传统燃油和新能源乘用车)的,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不低于1000元的补贴。加强政企银多方联动,开展汽车下乡。强化消费券投入,针对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厨房家电、生活小家电等家用电器,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销。
促进全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住宅类房屋中,对车库(车位)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积极组织开展“线下房交会”,活跃市场氛围。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