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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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要闻]

惩戒虚假诉讼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22年度第1号司法建议书

    日前,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对一起上诉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两名代理律师以死者名义做出的起诉,并向该律师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发出本院2022年度第1号司法建议书,建议对违规律师依法进行处理。

    此前,民五庭在审理195名劳动者上诉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过程中,经合议庭依职权调查发现,一名上诉人在一审立案的前一年已经因病死亡,另一案件的上诉人也在一审立案前死亡,可这两个案件的上诉人代理律师提供的有签名并按有指印的授权委托书,显示的委托时间是2021年7月,两名律师持该委托书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2021年9月。经询问该律师,其明确表示并未看到当事人本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也从未见过当事人本人。

    该两名律师以一审立案前已经死亡的人员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法院以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裁定驳回起诉后,又递交签有死者姓名并按有指印的上诉状进行二审诉讼。两名律师向人民法院递交虚假的诉讼材料,虚构民事纠纷,浪费司法资源,妨害司法秩序。经合议庭评议,对这两起案件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了两名律师以死者名义提起的诉讼,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规定,建议该两名律师执业地区的司法行政主管机关、行业协会对二人依法处理。

    今年,长春中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把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落实。常态化开展学习活动,通过案例分析、业务交流、法官培训等形式,提高法官甄别查处虚假诉讼的司法能力。通过依职权调查取证,严查诉讼主体、严把案件事实关,做好虚假诉讼的事前预防、事中审查和事后依法惩戒工作,培育诚信诉讼的良好社会导向。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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