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上疫情,我们没办法一起来,所以由我代表大伙儿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我们的感谢,感谢法官对我们的帮助。”看着41位申请执行人都收到了补偿款,吉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也替他们感到由衷地高兴。
就在不久前,吉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硬核”执行,成功兑现了4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70余万元,将“纸上权益”变“真金白银”。
2017年10月,刘某等41名务工人员在吉林市某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操作工职务。2019年7月,该管道公司与刘某等41名务工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未给付刘某等人解除合同劳动经济补偿款。后经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决:吉林市某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刘某等41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370余万元。但裁决书生效后,该管道公司却没有按时履行,刘某等人遂向吉林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拒绝履行,案件遂进入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利用网络查控措施,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等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足额的存款可供执行,为避免可供执行财产的流失,执行法官立即前往银行,依法扣划其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并为4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至此,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41名农民工如愿拿到了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