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关于公布吉林省第十七批创新创业人才资助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为激发我省创新创业人才活力,经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推荐申报,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初审、考核、答辩、公示等程序,吉林省第十七批创新创业人才资助入选人员已经确定,2021年共有50名创新创业人才获得资助,资助总额度1900万元。其中团队带头人资助2人,每人资助100万元;重点类资助13人,每人50万元;一般类资助35人,每人30万元。
《通知》对资金使用提出明确要求,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提留、挤占和挪用资助资金。资助资金用于资助项目的科研经费补助、资助人才参加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出版学术专著和生活补贴等方面的支出。资助资金禁止用于部门或单位正常办公经费支出、行政后勤支出、职工福利支出以及部门或单位的楼堂馆所和基本建设支出等。资助经费使用期限至2022年12月底。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