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吉林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推动女性科技人才在我省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近日,省科技厅、省妇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科协、省卫健委、中科院长春分院、省社科院十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具体落实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五个方面推出16条务实可行的具体举措。
而在这些举措中,不乏新突破,新亮点。其中包括年龄放宽:女性申报青年成长科技计划项目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38周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承担的省科技发展计划科研项目,项目执行期最多可申请延长至一年。
比例提高: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评选时,女性科技人才所占比例不少于30%。吉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科技工作者典型评选时,女性科技人才所占比例不少于30%。在组织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创新争先奖和组织评选表彰省三八红旗手、省巾帼建功标兵、省青年科技奖工作中,提高女性科技人才入选比例。
优先推荐:用人单位在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
鼓励支持:成立吉林省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开展“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加速女性科技人才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设母婴室、提供儿童托管服务等,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创造条件。
对于在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加大表彰奖励力度。
跟踪培养:支持高等学校设置理工科等优秀女大学生奖学金。建立女性科技人才数据库,对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状况进行跟踪分析、趋势研究。
今后,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年度报告、督导评估等工作机制,确保《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充分发挥各责任部门职能优势,积极为女性科技人才争取政策、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全力推动广大女性科技人才在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贡献巾帼力量。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