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寒假即将来临,12月29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出致广大中小学生一封信,全文内容如下: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寒假即将来临,首先祝愿同学们寒假愉快,健康成长!据统计,由于中小学生自控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同学们在参与交通活动的过程中往往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为此,长春交警准备了假期安全出行宝典,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保证做到,同时还请你们当好小小宣传员、监督员,为我市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一、正确行走
步行外出时,要在人行道上行走,横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注意避让过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走路时精神要集中,不要听音乐、玩手机或看书报杂志,不要在道路上游戏、追逐打闹或攀越交通隔离设施。二、安全骑车
骑车出行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周围的车辆、行人。通过路口时,要看交通信号灯,遇红灯时要停在停车线以外,黄灯闪烁时已驶过停车线的可继续骑行,否则应立即停车。当骑车转弯时,要提前伸手示意并观察后方来车,不能突然猛转。同时,还要注意不要骑行过快,不要骑车追逐或曲折行驶、扶肩并行,更不能手中持物、双手离把或驮带他人,杜绝骑制动不完善的自行车上路。三、文明乘车
在乘坐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在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拒绝搭乘无牌、改装、拼装车和超载的车辆。在乘坐公共汽车时,要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等候,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车辆行驶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乘坐亲属或熟人驾驶的车辆时,切不可与驾驶员和乘车人嬉戏,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
同学们,生命是最宝贵的,无论何时何地,请务必将交通安全牢记在心,守法文明出行,远离交通事故伤害,平安度过一个充实而又快乐的假期!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