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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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都市]

电瓶卸下放到客厅内充电引发火灾

民警及时救助九旬瘫痪老人

    民警及时救出老人警方供图

    近日,图们市公安局向上边境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从火灾现场将九旬瘫痪老人救出,受到辖区群众的高度赞扬。

    12月27日凌晨1时许,图们市公安局向上边境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图们市广场花园小区三楼一居民家失火。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小区2号楼三楼一居民家窗户正冒着滚滚浓烟。

    经与报警人核实,失火的是住在其对面的邻居,而且房主李某和其年过九旬常年卧病在床的公公韩某仍被困在屋内。民警立即跑上三楼,冒着滚滚浓烟冲入屋内,在李某的协助下将老人抬到屋外,随后与120急救人员将韩某送往医院救治。经过消防救援人员半个小时的扑救,终于将屋内明火彻底扑灭。

    经查,26日19时30分许,李某将电动车电瓶卸下后放到客厅内充电,没想到半夜时分电瓶却突然爆炸引发了火灾。所幸救援及时,除韩某头发胡须被轻度烧焦外,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民警对李某及周边群众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叮嘱不要随意将电瓶放到室内充电,不要在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以免引发火灾。

    对此警方提示: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停放和充电应在室外充电场所(充电桩或充电柜),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停放和充电,不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充电器必须使用与之匹配的原装充电器。避免电池“超期服役”,电池续航里程明显下降,应及时更换新电池,切不可贪图省钱,“带病”运转。不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和电池;如需更换电池,应到原购买场所购置原装电池。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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