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从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我省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也已经启动,各位家长可以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在孩子完成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同时,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此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布了倡议书。
据了解,10月31日早上,长春市会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开始了为3-11岁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目前,获准在3-11岁儿童中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根据临床试验数据显示,3-11岁儿童组接种疫苗之后,安全性良好。接种不良反应主要为发热和接种部位疼痛。需要注意的是,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监护人应携带好本人和儿童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提醒广大家长,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如在接种前服用退烧药、抗病毒药及抗生素等,务必现场告知医生;若近14天内孩子接种过其他常规疫苗,请家长间隔满14天后再带孩子前往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后需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
接种疫苗后仍需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朴松莲报道
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国内疫情多点暴发,入秋这波疫情目前已波及10余个省(市、自治区)20余个城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对于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巩固防疫成果,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我省已于10月18日全面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现特向全省居民发出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倡议:
如果您:已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或1剂次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已经满6个月(180天)、年满18周岁及以上,请您抓紧时间到就近接种点有序接种。
如果您:仍未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或尚未接种第2剂次灭活疫苗,也请您及时到就近接种点完成接种。
除此之外,我省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也已经启动,各位家长可以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在孩子完成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同时,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尽快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并动员您身边的亲人、朋友主动接种,尽快接种,和新冠病毒赛跑,做到保护自己、关爱亲人、奉献社会,尽快筑牢免疫屏障,全力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