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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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都市]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一日之内成功腾迁三套房屋

    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日之内成功腾迁三套房屋,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

    腾迁前一周,执行局法官对三套房屋最后一次张贴强迁公告,分别向房屋所在社区送达协助执行函,并集中组织调配了警力,制定了行动预案。腾迁当日清晨,随着一声令下,早已集结待命的3辆警车迅速出发,奔赴执行现场。

    被执行腾迁的第一户位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家属楼,系申请执行人某保险公司与被执行人裘某追偿权纠纷执行案。2014年裘某向银行贷款15万元,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保险单,因裘某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致使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义务,支付理赔款共计84987.43元,故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此案的执行法官一直联系不上裘某,因其下落不明故选择在房屋拍卖公告期满后进行腾迁。办案法官了解确定房屋内没有人,提前联系了开锁公司,带领开锁工匠强制开锁进入房屋。虽然腾迁工作并不存在阻碍,但是需要做好详细的录像、准确的物品清单记录、妥善保存房屋内物品等工作,一旦稍有疏忽、漏洞,就会造成留存证据不足的后果。在执行干警的默契配合下,做好最后一道工作后,法官对房屋张贴封条。紧张有序的腾迁工作结束后,立即赶赴下一个腾迁现场。

    被执行腾迁的第二户位于宽城区华尔兹小区,系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于某、金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2013年8月份起,徐某向二被执行人供应玉米用于养鸡饲料,其中有34万余元玉米款二人始终没有偿还。此案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二被执行人,告知如不还款法院会拍卖其房屋,其有义务主动自行搬离,但二人始终不为所动。执行干警到达腾迁房屋发现二人均在家。执行法官并没有机械地直接展开强制腾迁工作,而是怀着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不厌其烦地再次做劝说工作,对二人进行释法明理、讲明利弊。终于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以及干警强大心理攻势下,二人同意主动迁出。二战迅速告捷,干警们又马不停蹄地奔赴下一个执行现场。

    最后一个腾迁户位于宽城区春铁大厦,系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某支行与被执行人曲某、罗某借贷纠纷执行案件。2016年,二被执行人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贷56万元,后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还贷义务,共欠贷款本息合计545460.36元。此案房屋状况极为复杂,作为最难啃的硬骨头选择在最后一个腾迁。曲某、罗某二人不仅将房子整体承租给第三人张某,张某又将房屋按房间分别转租给六位租户。因腾迁涉及人员较多,为避免发生群体事件,执行法官首先对实际居住租户进行案情说明及法律阐述,在法官的法律宣传解释下租户都表示愿意自行搬出房屋,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此时张某对强迁工作并不配合,执行法官耐心向他说明执行流程,表示之前已经张贴公告进行了说明,并向张某提供维权途径。此时张某意识到只有依法维权才能弥补自己的房屋损失,对腾迁工作也表示了理解。在强迁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每个房间的物品按照房间号进行分类,分别装车运输,便于租户认领自己的物品,在完成腾迁工作的同时,树立了文明、善意执法的良好形象。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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