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文明参与交通倡议书。广大市民朋友:
大家好!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人、非机动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等通行秩序,提升全体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积极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市民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8月20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行人、非机动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请您和我们一起参与到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行人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走人行步道、不翻越护栏、不在道路上乞讨、不发放广告、不销售商品。
(二)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占用机动车道、不乱停乱放。
(三)超标电动车不违法上路行驶,电动车不违法载物、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
(四)摩托车杜绝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不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灯、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逆行、不改装、不飙车竞驶。
(五)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
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来维护。希望广大行人和非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等驾驶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珍爱生命,各行其道,文明有序参与交通,争做文明礼让的长春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8月19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