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扶余市新源镇派出所接到报案称,西太平村村民张某某先后在三个微信群中辱骂他人,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调查,2021年7月2日,张某某因琐事在西太平村200多人的村民群中发布辱骂他人的言论,村干部张某看见其发表不正当言论,便将张某某移除该群聊。
被移出群聊后张某某恼羞成怒,又在新源镇226人的电工群及96人的超市群里辱骂村干部张某,造成恶劣影响。
新源镇派出所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询问,张某某称其在村民群发表言论并没有特殊指明骂谁,后来他被张某踢出了群后十分生气,于是便在另两个群对张某进行辱骂,张某某对其在三个微信群中辱骂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7月28日16时,扶余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将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人张某行政拘留7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