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8月1日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最大程度方便群众为犬只办理《养犬证》,从即日起,同时开放网上和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两条办证通道:养犬人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吉事办”线上申请为犬只办理《养犬证》,也可以就近到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线下办理。
电子《养犬证》网上办理指南:
1.到畜牧局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由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犬只免疫证明;
2.养犬人身份证明;
3.养犬地的房产证或其他房屋使用证明文件;
4.犬只正面、侧身彩色照片;5.登录吉事办,进行犬只登记。
办理流程:登录吉事办——公安服务专区、轮播图——长春市养犬服务通
《养犬证》线下办理指南:1.到畜牧局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由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犬只免疫证明;
2.养犬人身份证明;
3.养犬地的房产证或其他房屋使用证明文件;
4.犬只正面、侧身彩色照片。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