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实施方案》,长春市发改委组织编制了《长春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近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反馈。
电动汽车及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存五方面问题
截至2019年底,长春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4255辆,全市已建成充电站2处、换电站2处、公交车充电站18处,已建成各类型充电桩共1577个。经综合评估,电动汽车及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电动汽车推广难度大。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在低温条件下折减严重,市民对于电动汽车购买意愿不强。长春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机动车总量的比例为0.2%,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6%。
二是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目前长春市已建成公共充电桩仅373个,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为1:11.4,已建成公共换电站2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严重不足。
三是建设与规划缺少统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规划支撑,导致设施建设选址困难、选址不合理、建设时序无法与用地开发同步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了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设难度。
四是建设空间资源未整合。目前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未能与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加油加气站等城市基础设施有机结合,部分专用充换电设施不能对外开放,导致已建成充换电基础设施利用率不高。
五是配套政策体系不完善。长春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尚未形成体系,缺乏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等相关配套政策支持。
2025年基本满足公服领域100%电能替代充换电需求
按照“车桩相随、桩站先行,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互济、分类落实”的发展思路,加快形成以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为主体(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以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为辅助(医院、商场、大型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加油加气站、公共绿地、临时停车位等),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充换电站为补充(单站或充电、换电、加油、加气等多站合一模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近期2025年,基本实现满足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网约车等公服领域100%电能替代充换电需求,实现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设施2.5公里覆盖率100%,居住用地100%预留充换电设施建设条件,基本实现公共充换电领域智能化。
远期2035年,基本实现满足私人小汽车、物流车等全领域电动汽车的换电需求,实现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设施1.5公里覆盖率100%,小型车专用充电设施实现桩车比1:1,实现全产业智能化,推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换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制定分期策略优先推动公服领域
近期优先推进公共交通、出租车(含网约车)、环卫车、物流车以及公安巡逻车、公务车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先行示范作用,推动长春市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建立。
有序实施居住小区、大型公建配建停车场以及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的建设,逐步实现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全面覆盖,专用充换电设施1:1配置。
发挥“四大板块”优势,引领充电设施建设,近期结合“四大板块”功能定位和发展特色,优先启动各板块重点示范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国际汽车城无人驾驶试验区、国际影都万达文旅城等打造为长春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区,引领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鼓励物业联合设施运营商按需建设充电设施
“十四五”期间,长春市将通过整合统筹现状资源,新建各类充电桩2613个。其中,结合新建、改建公交场站,新建电动公交车充电桩933个;结合快速路桥下空间临时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680个;新建换电站160处,换电车位200个。
一是重点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建设。二是率先启动“四大板块”示范区充换电设施建设。三是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充换电设施建设。四是大力推进城市公共充换电站建设。五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对于新建地块,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对于已建地块,鼓励物业联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充电设施。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