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投诉:在东方广场附近,乘客告知吉AY****号出租车司机目的地,司机不肯去,且态度不好,甚至辱骂乘客。乘客将司机辱骂过程拍摄下来并上传至抖音短视频平台。
经查,2021年6月18日17时左右,司机房某将吉AY****号出租车停在东方广场地铁站口附近,遇到一名男乘客打车,男乘客拉车门告知目的地,询问司机走不走,司机以“要去花园路小学接孩子”为理由,告知乘客“我不往市里走了”,随后乘客对车辆拍照,司机下车辱骂乘客。由于该车当时已启用待租标志,并在得知乘客目的地后未提供服务,因此当事司机涉嫌拒载,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当事司机将被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吊销从业资格证。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遵纪守法、文明服务,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