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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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脱贫攻坚期间累计向15个贫困县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9.4亿元

    1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副厅长张伟介绍《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省教育厅副厅长刘青川、省住建厅副厅长刘萍、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金华、省就业服务局局长雷向春出席并答记者问。

    脱贫攻坚过渡期,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

    发布会上,省民政厅给出了答案。脱贫攻坚期间,累计向15个贫困县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9.4亿元,占资金总量的27%;将符合条件的21.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目标。

    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工作重心转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但社会救助在社会保障中的兜底性、基础性的本质没有改变。

    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实施脱贫攻坚期兜底保障政策,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底尽兜底。

    健全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实行省定最低指导标准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落实主动发现机制等方式,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防止过渡期内发生规模性返贫。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有效整合和利用民政购买服务资金,扩大服务覆盖面,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持续开展“圆梦大学”“慈善助医”等助学助医、扶贫济困等方面慈善项目,对政府救助后仍存在生活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实习生许照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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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上,一组组有关社会救助的数字充满吉林温度

    截至2020年底医疗救助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26万人

    1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一组组有关社会救助的数字充满吉林温度。

    医疗救助——2008年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2015年出台吉林省医疗救助实施意见,2020年健全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机制,截至2020年底,医疗救助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26万人,支出基金2亿元;直接救助78万人次,支出基金3亿元。

    就业救助——近两年来,每年帮扶4万名左右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19—2020年,全省累计开展失业人员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8476人次。

    住房保障——截至目前,我省共筹集了公租房(含原廉租房)33.62万套,到2020年底分配率96.34%,2020年度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0.057万户,约1.48亿元。2021年,计划新筹集1000套公租房,计划对8.6万户家庭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教育资助——2020年,全省资助各级各类低收入家庭学生128万人次,落实资助资金17.5亿元。其中学前教育资助0.9万人次,落实资助资金1224万元;义务教育资助14.3万人次,落实资助资金0.8亿元;高中教育资助20.5万人次,落实资助资金1.97亿元;中等职业教育资助23.7万人次,落实资助资金2.5亿元;高等教育资助68.6万人次,落实资助资金12.1亿元。

    应急救助——新冠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出台应对措施,简化救助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累计将1.05万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给予4.9万人次临时救助。

    困难群众救助——5年来,吉林省累计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57.1亿元,以城乡低保标准为例,分别达到月人均546元和年人均4372元,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35.5%和60.8%,有效纾解了我省95.5万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困难。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实习生许照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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