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荣光路派出所成功侦办了一起高空抛物案,有力筑牢了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近期,荣光路派出所多次接到辖区幼儿园工作人员反映称,有人经常从居民楼高层向幼儿园园区内扔啤酒瓶,给园内儿童及工作人员带来严重安全隐患。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部署案件侦办队介入侦查。通过查看现场周边环境,开展走访排查,深入分析研究高空抛物时间规律,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经过多日蹲守将其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该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警方提醒,每一件高空抛出的物品都可能是“凶器”,每一起坠物伤人事件都可能是家庭的“噩梦”,高空抛物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警方呼吁市民群众,拒绝高空抛物,切勿以身试法,共同保护好大家“头顶的安全”。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警方供图
